世卫欧洲办事处:各国制定新冠防疫措施应基于科学并遵循适度和非歧视原则******
新华社哥本哈根1月10日电(记者林晶)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主任克卢格10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各国制定针对新冠病毒防疫措施时应基于科学,并遵循适度和非歧视原则。
克卢格在回答新华社记者关于一些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旅客设置入境限制措施的提问时作出相关表态。
克卢格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世卫组织注意到一些国家对从中国出发的旅客实施入境限制措施。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根据现有信息,中国当前疫情不会对欧洲地区疫情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目前在中国流行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已在欧洲和其他地区流行。
克卢格重申了继续科学监测追踪新冠病毒及其变异情况的重要性。他呼吁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承担起更多责任,包括提高普通人群的疫苗接种率,为重点人群提供加强针,提倡在室内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戴口罩,保持拥挤公共场所的通风等。
另据英国《观察家报》近日报道,多位专家认为针对来自中国的游客采取新冠检测等限制措施缺乏科学依据,是一种“纯粹的政治操弄”。爱丁堡大学的马克·伍尔豪斯教授说:“我认为英国不太可能从这项措施中获得任何公共卫生利益。”他表示:“这只能是出于政治原因。”(参与记者:郭爽)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